各有关单位: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批准发布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
新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增加了新型探测报警技术的设计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控制与显示要求,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要求等多方面内容,并对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进行了系统性总结和指导性规定。为帮助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新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技术、要点和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并结合案例讲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技术要求。同时,总结、探讨与交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2008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执行中存在的疑点、难点争议问题和最终解决办法,做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和其它相关规范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我们决定继续举办“最新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宣贯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建设、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石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监、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产厂家及科研机构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略)
三、主讲专家及培训方式
届时将邀请《规范》起草人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权威专家进行业务授课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2014年2月28日-3月2日 石家庄市(28日全天报到)
五、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每人85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信息。
联系人:刘 燕 电 话:010-67682952
传 真:010-67663608 邮 箱:liuyan188@126.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