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贯彻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巩固近年来工程质量管理成果,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先后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住建部决定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集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
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学习和理解最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的背景、基本要求和主要技术内容,准确掌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组织方式、验收实践工作中的疑难热点问题和解决办法,以及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特定问题,我会决定举办“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暨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通病预防控制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和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住建厅(局、委员会)、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中心(站)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管理、总承包机构的项目经理、质量检验、技术部门等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各地混凝土结构工程检测站、混凝土公司、混凝土构件公司,混凝土结构质量管理、检测、监理人员;各有关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略)
三、时间及地点(略)
四、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权威专家(教授级高工)并直接参与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主要起草人邸小坛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每人10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信息。
联系人:刘 燕 电 话:010-67682952
传 真:010-67663608 邮 箱:liuyan188@126.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