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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用及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实务操作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3-12 16:57:39  来源于:管理员

各相关单位:

为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于201371日施行,原文本作废。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的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尤其是变更索赔提出了与国际接轨的一系列新要求。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应当预做准备、建立有针对性的管理机制以适应新的合同管理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多主体、多个法律关系相互博弈又相互配合的过程,各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具体的法律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企业有关领导和操作人员不断学习、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企业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的操作实践,也迫切需要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为帮助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掌握2013版施工合同中的重点内容和相关疑难法律问题,我会决定于2014411日在福州、59日在苏州举办“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用及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实务操作研修班”,届时将邀请相关专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有关详细事宜请参见附件。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一、培训内容

(一)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解读;

1、关于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理念;

2、关于2013版施工合同结构体系解读;

3、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解读;

4、关于合同价格形式解读;

5、关于监理人地位分析;

6、关于变更的理解和适用;

7、关于价格调整条款的理解;

8、关于暂估价项目条款的解析;

9、关于暂停施工条款的解读;

10、关于索赔条款的解读;

11、关于缺陷责任与保修的分析比较;

12、关于争议解决条款的解读。

(二)及时应对新版合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执行2013版施工合同及管理新制度应注意的十二个操作问题;

12013版施工合同法律地位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①应高度重视我国2008年来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双轨制;

②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及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作用;

2013版合同借鉴菲迪克合同(FIDIC)的六项合同管理新制度。

2、从我国建筑市场两起震惊国内外的特别重大的案件,看加强施工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重要性

①施工合同失守签约管理导致的某海外高速公路项目巨额索赔案;

②转包(抢工期)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引起的上海静安11.15大火案。

3、工程施工合同十个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判以及准确处理

①因违法招投标引起施工合同无效是司法解释的新规定。

热点:准确判定因违法招投标的两种情形会导致承发包合同无效。

②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三种违法行为会造成分包合同无效。

热点:加强项目管理,预防是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的重点。

③高度重视设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的新规定,落实担保措施具体操作,切实解决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拖欠工程款的市场操作不规范问题。

④落实体现情势变更原则的新规定,要求固定价格合同超越风险范围应调整价款。

热点:承发包双方加强相应的签证管理,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价款调整。

⑤严格贯彻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与相应工程价款直接挂钩结算原则。

⑥根据新的法律规定,要求市场完善工程合同的保险制度。

实务案例:从某建工集团被判不承担施工现场人身侵权责任案,看企业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及重视隐蔽工程验收的签证管理、加强隐蔽工程验收的重要性。

⑦预留保修金的缺陷责任期与不预留保修金的保修期并存的管理制度,要求承包人加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主动保修,缺陷期届满发包人符合相应条件即释放保修金。

⑧从某涉外工程索赔案看加强履约抗辩权以及某施工单位被索赔3032万元逾期违约金,看承发包企业加强工期顺延签证和工期延误索赔管理重要性。

⑨承发包企业都应建立部门、制度、人员三落实的新的合同履约管理,以适应新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⑩争议评审制度将有利于大大减少工程合同的诉讼和仲裁。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委)局、工商(总)局相关人员;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业主从事工程管理、法律、招标、审计、企业管理、基建、技改、合约、成本控制、造价、预算的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建设项目指挥部、仲裁委、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设计院、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大专院校的专业研究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40411——13日(11日报到)      

20140509——11日(09日报到)      

四、讲师及专家

徐新河----北京阳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管理专家。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编撰人。

五、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报到日一周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话:010-57434029          真:010-51811542        

联系人:高老师                 箱:bjcg168@163.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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