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相关单位对1992年8月1日施行的原建设部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了修订,经审查已定稿,即将颁布实施。行业标准《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住建部相继又发布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修改安全生产法,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学习正确理解:新版JGJ80、JGJ332-2014修编背景、依据主要技术内容、强制性规定与要求,全面系统掌握最新规定、最新安全生产法和要求,进一步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中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范:GB50870-2013、JGJ300-2013、JGJ305-2013、JGJ276-2012、JGJ33-2012、JGJ130-2011、JGJ162-2008及JGJ59-2011等规范要求,合理规避安全事故责任,切实解决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坍塌等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等重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决定继续举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安全关键技术应用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规避与安全监管要点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26日—12月28日 成 都 市
2015年01月08日—01月10日 哈尔滨市
二、培训内容(略)
三、培训对象
各地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安科长、资料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各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检测机构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业务骨干;各建筑科研院所及从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有关人员等。
四、拟邀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直接参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主要起草人(栾景阳、施仁华、王群依、杨一伟、徐福康)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热点问题。
五、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每人11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信息。
联系人:刘 燕 电 话:010-59839510
传 真:010-52973869 邮 箱:pxzx2014@163.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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