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国多地城市地区雾霾天气频现,雾霾已经危及到国民健康,是全人类面临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环保部正在拟定将多个省份直辖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尾气检测、风景园林规划等多个指标作为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宣布:“要打一场治理雾霾的攻坚战、持久战”将雾霾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5环境保护法》,按照党中央、政府提出重拳治霾的精神,应加强科研成果、实践经验和热点问题交流,实现尽快的产学研合作,我会联合相关部委、院士、专家在2015年5月22日至25日在北京市举办“全国雾霾治理暨大气污染防治解决方案新技术交流会”请相关单位积极报名,现有关通知如下:
会议主题:区域协调 统筹合作 共享蓝天 交流洽谈
一、参会对象
各地雾霾主管领导、事业局、环保局、城管局、环保科技企业、环境监测中心、遥感所、大气污染防治企业负责人、国内优质除尘设备及配套厂商、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22日至 25日 (22日周五全天报到)
北京市(回执后发放第二轮通知)
三、交流内容(略)
四、主讲嘉宾
邀请相关部委或其他部门专家和高等院校知名专家进行交流对接。
五、相关费用
会议费2280元/人(含会议费、资料费、场地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专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2、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两年以上
3、研究生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
4、具有中专或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学历,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相关工作管理、技术人员
5、凡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并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保工程师从业考试(团体参加请致电组委会)。报到时需交三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张、学历证明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张。
七、考 试
由我会和相关单位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环保工程师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参会代表进行科目考评。
八、证 书
参加会议的代表经考评合格后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的《环保工程师》中高级证书(培训费、资料费、考核评审费,中级1000元/人、高级1500元/人),是相关人员上岗、考核、定级和晋升职务的有效凭证。全国通用,联网查询。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玮 (13269395919)
电话/传真:010-50913340
E--mail:13269395919@163.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