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指导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公安部制订并颁布了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编号为GB/T51080-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规范》),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落实。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是建立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并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基本的依据。为帮助有关人员全面系统的掌握新《规范》的主要内容要点,作为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我会决定于2015年5月举办“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宣贯与新时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略)
二、培训对象
各地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各规划设计院(所),建筑设计院(所)及相关规划编制,建筑设计机构,实施单位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各规划建设教学,研究机构,行业协(学)会等单位有关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组织现场研讨、交流和解答学员有关疑难热点问题。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城市建设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四、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8日---5月10日 青岛市
五、其它事项
(一)培训费16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单位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一周发放报道通知书,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事项。
会务组联系人:谭老师
报名电话:010—59024923
报名传真:010—59024964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电子邮箱:js_20015@126.com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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