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贯彻推行新型城镇化,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2013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目前在国内呈现“遍地开花”之势;2014年8月27日,《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由国家八部委正式发布新核心意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被提升了日程。而目前面向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产业困境:领军企业和核心技术的缺失;信息资源市场有待共享;复合型高端人才的匮乏;产业发展基础不稳等系列问题逐步凸现出来;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为城市建设破解“伪智慧化”的困境,促进智慧城市全面、更协调、更可持续长久发展模式,协助部委促进统一管理。我会决定举办“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师职业培训班”。请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城建局(委)、城管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信委(办)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事智能交通、数字化城管、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应用领域的专业人员;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相关的方案设计、系统开发、产品销售的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的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略)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7日—20日 上海市(回执后发放第二轮通知)
四、培训相关费用
会务培训费2200元,资料费、考核评审费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嘉宾
聘请住建部、工信部或其他部门专家和相关院校知名专家进行授课。
六、培训、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专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2、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两年以上;
3、研究生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
4、具有中专或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学历,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相关工作管理、技术人员;
5、凡从事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师从业培训、考试(团体培训请致电组委会)。
七、考试
由我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师职业培训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培训者进行考评,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八、考评认证
1、参加培训的代表考评合格后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师》中高级专业能力证书(培训费、资料费、考核评审费,1000元/人),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官方网站www.zhongguozhixie.com.cn进行有效查询。全国通用,联网查询,是相关人员上岗、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需要申报的代表请提前联系组委会办公室)。
2、学习期满,经考评合格者,颁发我会《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师》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从事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凭证。
九、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张。
联 系 人:王 浩
报名电话:010-53812759
传 真:010-53812759
电子邮箱:13269395919@189.cn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