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第29号令),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及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推进城乡规划领域的依法行政,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制定《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并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当前城乡规划领域执法中,以罚款代改正、以罚款代没收、以罚款代拆除的现象比较突出,为使各单位准确理解和贯彻实施《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城乡规划综合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做到合法、合理、合乎程序地行使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办法》进行进一步严肃城乡规划管理,严厉惩处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城乡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决定继续举办“贯彻《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与加强城乡规划监察执法管理专题研讨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略)
二、会议内容
三、参会对象
住建厅(局、委)、市容局(委)、规划局、城管局(委、办)及城建监察(城管监察)、法院、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投资负责人以及城中村改造办、征收办(拆迁办)相关人员。
四、主讲专家(略)
五、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每人12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信息。
联系人:刘 燕 电 话:010-67682952
传 真:010-67663608 邮 箱:liuyan188@126.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