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满足建设行业的岗位需求,我协会受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技术人员(2-02-21)实务培训高级研修班。望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本次认证培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城市建设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诚海创新工程技术研究院
北京建培会议服务中心
二、研修内容
公共课: 建筑工程制图、建筑材料与设备、建筑力学、建筑工程测量、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建筑工程预决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与建设监理、建筑结构,并结合实际项目进行系统性讲解和具体案例分析。
实务课:相关专业的实务培训
三、研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科研、设计、技术推广单位,高等院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城镇规划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公园、道路、机场等建筑项目设计、建造及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参加研修人员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
为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点帮扶的青海省湟中、大通和湖北省红安、麻城建筑节能领域人才培养,4县市可各选派1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研修。请青海、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四、培训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3年11月18日至22日
地 点:北京市(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认证机构
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职业标准规范,经过考试合格者,统一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进行有效查询。
六、报考专业
城镇规划设计工程技术人员(2-02-21-01)、 建筑设计工程技术人员(2-02-21-02)、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2-02-21-03)、风景园林工程技术人员(2-02-21-04)、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人员(2-02-21-05)、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人员(2-02-21-06)、机场工程技术人员(2-02-21-07)、铁路建筑工程技术人员(2-02-21-08)、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人员(2-02-21-09)
七、提交所需资料
个人工作证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各一份(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两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八、其他事项
(一)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的,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研修班收费4800元(含报名、培训、考试、证书鉴定等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2013年11月18日前将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附后)传真至我会务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到我会指定电子邮箱。
(四)指定汇款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建培会议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0200 0018 0920 0186 63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菜市口支行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10—57152060 传 真:010—81598546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箱:cctc2000@126.com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附 件:1.名额分配表
2.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